⒈ 周制,王城外百里郊內分鄉,二百里至三百里為稍。后因以“鄉稍”泛指都城以外的地區。
⒈ 周 制,王城外百里郊內分鄉,二百里至三百里為稍。后因以“鄉稍”泛指都城以外的地區。
引《隋書·禮儀志三》:“后周 仲春教振旅,大司馬建大麾於萊田之所。鄉稍之官,以旂物鼓鐸鉦鐃,各帥其人而致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