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帝王的特別詔令。
引《后漢書·王充傳》:“友人同郡 謝夷吾 上書薦 充 才學, 肅宗 特詔公車徵,病不行。”《晉書·平原王榦傳》:“榦 有篤疾,性理不恒,而頗清虛靜退,簡於情欲,故特詔留之。”《宋史·刑法志三》:“初,京師裁造院募女工,而軍士妻有罪,皆配隸南北作坊。 天圣 初,特詔釋之,聽自便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