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管理榷場事務的官署。
⒈ 管理榷場事務的官署。參見“榷場”。
引《續資治通鑒·宋太宗太平興國二年》:“香藥庫使 高唐、張遜 建議,請置榷場局,大出官庫香藥、寳貨,稍增其價,許商人入金帛買之,歲可得錢三十萬貫,以濟國用,使外國物有所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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