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唐宋時皇帝諸子年長后分院居住,并置十宅、六宅使負責管理諸宅院事務。后只稱六宅使。
⒈ 唐 宋 時皇帝諸子年長后分院居住,并置十宅、六宅使負責管理諸宅院事務。后只稱六宅使。 宋 高承 《事物紀原·橫行武列·六宅》:“《宋朝會要》曰:唐 置十宅、六宅使,以諸王所屬為名,或總云十六宅,后止云六宅。
引宋朝 因之。”
《資治通鑒·后周太祖廣順三年》:“高紹基 屢奏雜虜犯邊,冀得承襲,帝遣六宅使 張仁謙 詣 延州 巡檢, 紹基 不能匿,始發父喪。”
胡三省 注:“《職官分紀》曰:唐 置十宅、六宅使,以諸王所屬為名,或總云十六宅,后止曰六宅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