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猶詭計。
引《三國志·魏志·陳泰傳》:“誠非輕軍遠入, 維 之詭謀倉卒所辦。”元 歐陽玄 《分宜縣學復田記》:“直至 劉自昭 盜賣砧基之后,始生詭謀,則其枉直較然易知也。”范文瀾 《中國近代史》第八章第九節:“‘不為遙制’、‘即畫押勿誤’是 西太后、李鴻章 的真意,‘全權定計’、‘酌量’是日后推卻責任的詭謀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