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廢居,賤買貴賣。著,買進,囤積。
⒈ 廢居,賤買貴賣。著,買進,囤積。參見“廢居”。
引《史記·貨殖列傳》:“子貢 廢著鬻財於 曹 魯 之間。”漢 桓寬 《鹽鐵論·貧富》:“夫 白圭 之廢著, 子貢 之三至千金,豈必賴之民哉?”王利器 校注:“‘廢著’,《史記·平準書》又作‘廢居’,‘居’和‘著’,音義都相近。”
中华龙都网 | 关于我们 | 广告业务 | 联系我们 | 法律顾问 | 投稿信箱| 触屏版
Copyright © 2000-2017 豫ICP备05022517号 豫周公网安备:41160202000001号 中华龙都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
地址:周口市东新区周口大道报业大厦10楼 邮编:466100 广告招商QQ:68004395 举报电话:0394-606933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