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謂冒充他人。
引《儒林外史》第四五回:“恐係外鄉光棍,頂名冒姓。”亦省作“頂冒”。 清 黃六鴻 《福惠全書·編審·立局親審》:“如係棍狀,恐是頂冒應點,查出,定同戶長重責。”
⒈ 頂替、冒用他人的姓名。
引《儒林外史·第四五回》:「恐系外鄉光棍,頂名冒姓,理合據實回明,另緝審結云云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