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宋代酷吏所用的一種刑罰。
⒈ 宋 代酷吏所用的一種刑罰。
引《宋史·刑法志二》:“又擅置獄具,非法殘民,或斷薪為杖,掊擊手足,名曰‘掉柴’?!?/span>
中华龙都网 | 关于我们 | 广告业务 | 联系我们 | 法律顾问 | 投稿信箱| 触屏版
Copyright © 2000-2017 豫ICP备05022517号 豫周公网安备:41160202000001号 中华龙都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
地址:周口市东新区周口大道报业大厦10楼 邮编:466100 广告招商QQ:68004395 举报电话:0394-606933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