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漢代,各郡每年遣使進京報告郡政及財經情況,稱為上計吏。后世襲漢制,改稱朝集使。
⒈ 漢 代,各郡每年遣使進京報告郡政及財經情況,稱為上計吏。后世襲 漢 制,改稱朝集使。參閱 宋 王應麟 《漢志考》。
引《舊唐書·太宗紀下》:“貞觀 五年正月癸未,朝集使請封禪。”《資治通鑒·陳宣帝太建十三年》:“帝謂諸州朝集使曰:‘ 房恭懿 志存體國,愛養我民,此乃上天宗廟之所祐……卿等宜師范之。’”胡三省 注:“《隋志》:每元會,諸州悉遣使赴京師朝集,謂之朝集使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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