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施行刑法。
引《書·呂刑》:“今爾何監,非時 伯夷 播刑之迪。”孔 傳:“言當視 伯夷 布刑之道而法之。”《禮記·緇衣》:“《甫刑》曰:‘播形之不迪。’”鄭玄 注:“播猶施也。‘不’衍字耳……言施刑之道。”清 牟庭 《同文尚書·甫刑之命》:“《尚書》‘由’字多作‘迪’,而《緇衣》作‘播刑之不由。’《緇衣》注云:‘不字衍。’今據《書》義,當有‘不’字,非衍也……此為播施刑法之所不由其故,非爾所宜監視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