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頒還瑞玉。
⒉ 頒賜祥瑞。
引《書·舜典》:“輯五瑞,既月,乃日覲四岳羣牧,班瑞于羣后。”蔡沉 集傳:“頒還其瑞,以與天下正始也。”《史記·五帝本紀》引此文, 裴駰 集解引 馬融 曰:“五瑞,公侯伯子男所執,以為瑞信也。 堯 將禪 舜,使羣牧歛之,使 舜 親往班之。”北周 庾信 《燕射歌辭·商調曲》:“輯瑞班瑞,穆穆於 堯 門。”
引《南齊書·高帝紀上》:“鳳書表肆類之運,龍圖顯班瑞之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