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婆母與兒媳。
引清 黃六鴻 《福惠全書·刑名·自盡》:“若姑媳彼此反唇,夫妻偶爾角口。”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》第九一回:“老太太定席,請 憲太太 當中坐下,姑媳兩人,一面一個相陪。”
⒈ 婆婆與媳婦。
引《初刻拍案驚奇·卷三》:「該請進堂里坐,只是姑媳兩人,都是女流,男女不可相混,屈在廊下一坐。」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·第九一回》:「老太太定席,請憲太太當中坐了,姑媳兩人,一面一個相陪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