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指招待居住飲食等。
引唐 李商隱 《為舍人絳郡公李相公啟》:“送迎或闕,則怨讟流詞;館餼稍乖,則職司貽辱?!?br />《東周列國志》第十二回:“齊襄公 曰:‘吾甥也?!衿漯^餼,許以興兵復國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