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按同等價值償還。
⒉ 將本金與對本的利息一并歸還。
引宋 蘇轍 《再論京西水柜狀》:“應退出地皆撥還本主,應水佔地皆以官地對還。”
引元 關漢卿 《竇娥冤》楔子:“小生因無盤纏,曾借了他二十兩銀子,到今本利該對還他四十兩。”
⒈ 加倍償還。
引元·關漢卿《竇娥冤·楔子》:「曾借了他二十兩銀子,到今本利該對還他四十兩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