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倡酬”。亦作“倡詶”。
⒉ 謂以詩詞相酬答。
⒈ 亦作“倡酧”。亦作“倡詶”。謂以詩詞相酬答。
引宋 陸游 《老學庵筆記》卷五:“李虛己 侍郎字 公受,少從 江 南先達學作詩,后與 曾致堯 倡酬。”元 劉壎 《隱居通義·鄧月巢遺稿》:“予后公三十年而生,公不以輩行前予,雅相愛重,時與倡酬?!?br />《玉嬌梨》第十三回:“若有日與 白小姐 花前燈下次第倡酧,方是人生一快?!?br />清 王鵬運 《沁園春》詞序:“今年 辛峯 來京度歲,倡詶之樂,雅擅一時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