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釀醋作坊。
引宋 范鎮 《東齋記事》卷三:“陜西路 轉運使請 永興軍、秦、坊、同 等州官置醋坊。”《宋史·食貨志下七》:“初, 元祐 臣僚請罷榷醋,戶部謂本無禁文。后 翟思 請以諸郡醋坊日息用餘悉歸常平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