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謂作墓志銘。志銘埋于壙中,故稱。
⒈ 謂作墓志銘。志銘埋于壙中,故稱。 清 劉獻廷 《廣陽雜記》卷二:“三月, 堵公 復任,始發喪治墓,虛葬公於 長沙府 城南 醴陵坡。參見“誌銘”。
引堵公 為之誌壙,復建祠肖像以祀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