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作妓”。
⒉ 謂表演歌舞或演奏音樂(lè)。
⒈ 亦作“作妓”。謂表演歌舞或演奏音樂(lè)。
引《晉書·樂(lè)志下》:“但歌,四曲,出自 漢 世,無(wú)弦節(jié)。作伎,最先唱。一人唱,三人和。”晉 陸機(jī) 《吊魏武帝文》:“﹝ 魏武帝 遺令﹞又曰:‘吾婕妤妓人,皆著 銅雀臺(tái),於臺(tái)堂上施八尺牀……月朝十五日,輒向帳作妓。’”《梁書·陳伯之傳》:“伯之 每旦常作伎,日晡輒臥,左右仗身皆休息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