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法律名詞。指刑法各本條所規(guī)定的刑罰。如某犯依法應(yīng)判處六年有期徒刑,因某種特殊原因,根據(jù)刑法另一條規(guī)定,得以減輕,而被判處三年有期徒刑。原應(yīng)判之六年徒刑即為本刑。
中华龙都网 | 关于我们 | 广告业务 | 联系我们 | 法律顾问 | 投稿信箱| 触屏版
Copyright © 2000-2017 豫ICP备05022517号 豫周公网安备:41160202000001号 中华龙都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
地址:周口市东新区周口大道报业大厦10楼 邮编:466100 广告招商QQ:68004395 举报电话:0394-606933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