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古官名。掌刑法禁令。
⒉ 頒布法令。
⒈ 古官名。掌刑法禁令。
引《周禮·秋官·布憲》:“布憲,掌憲邦之刑禁。”
⒉ 頒布法令。
引《國語·周語下》:“布憲施舍於百姓?!?br />《管子·立政》:“正月之朔,百吏在朝,君乃出令,布憲於國?!?br />《文選·陸倕<石闕銘>》:“《春秋》設舊章之教,《經禮》垂布憲之文?!?br />張銑 注:“憲,法也。言布法以示人也。”
⒈ 《周禮·秋官》中的官名,專職頒布法令。
引《周禮·秋官·布憲》:「布憲,掌憲邦之刑禁?!?/span>
⒉ 頒行法令。
引《管子·立政》:「君乃出令,布憲于國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