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掌管鹽務(wù)的官署。
⒈ 掌管鹽務(wù)的官署。 《宋書·州郡志一》:“南沙 令,本 吳縣 司鹽都尉署。 吳 時名 沙中。吳 平后,立 暨陽縣,割屬之。
引晉成帝 咸康 七年,罷鹽署,立以為 南沙縣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