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猶連坐。因牽連而獲罪。
⒈ 猶連坐。因牽連而獲罪。
引《北史·齊紀(jì)下·后主》:“諸家緣坐配流者,所在令還。”
宋 范仲淹 《唐狄梁公碑》:“會(huì) 越王 亂后,緣坐七百人,籍沒(méi)者五千口。”
清 陸以湉 《冷廬雜識(shí)·除夕奏凱》:“於是脅從出卡,眷屬得免緣坐。”
魯迅 《且介亭雜文·買<小學(xué)大全>記》:“其家屬一并加恩,免其緣坐。”
⒈ 因人而牽連治罪。
引《北史·卷八·齊后主本紀(jì)》:「諸家緣坐配流者,所在令還。」
《隋書·卷二五·刑法志》:「其緣坐則老幼不免,一人亡逃,則舉家質(zhì)作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