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逾閾”。
⒉ 跨過門限,出家室。
⒊ 引申為超越界限。
⒈ 亦作“踰閾”。
引《左傳·襄公二十七年》:“伯有 賦《鶉之賁賁》, 趙孟 曰:‘牀笫之言不逾閾,況在野乎?非使人之所得聞也。’”杜預 注:“閾,門限。”一本作“踰閾”。 清 宣鼎 《夜雨秋燈錄續集·嵇聳歿為文信國公冥幕》:“公諾,載拜退,逾閾,驚寤。”
引田北湖 《論文章源流》:“蓋自有知,即以相殉,莫能踰閾,遑云削跡哉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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