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官名。始置于戰(zhàn)國,秦漢治置,典文書與倉獄,是縣令的主要助手。以后歷代皆置。職責(zé)略有不同。
英assistant of county magistrate;
⒈ 官名。 秦 漢 于諸縣置丞,以佐令長,歷代因之。
引《漢書·景帝紀(jì)》:“縣丞,長吏也。”
宋 高承 《事物紀(jì)原·撫字長民·縣丞》:“《史記·商君傳》曰:‘ 鞅 令邑聚為縣,置令 丞。’縣丞, 秦 官也。”
清 袁于令 《西樓記·群嘬》:“我是 錢縣丞。領(lǐng)帶巡兵十?dāng)?shù)名。”
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現(xiàn)狀》第二八回:“一個姓 袁 的知縣,從前還做過 上海 縣丞的。”
王家棫 《世家》:“他的父親,大家都叫他四老爺,是 同治 初年的拔貢,后來當(dāng)了一任 浙江 富陽縣 的縣丞。”
⒈ 職官名。位次于縣令,漢時每縣各置丞一人,以輔佐令長,后雖有變革,但歷代沿置,迄于清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