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社學的教師。元、明、清于大鄉巨鎮各置社學,以生員為社師。
⒈ 社學的教師。 元、明、清 于大鄉巨鎮各置社學,以生員為社師。參見“社學”。
引明 歸有光 《朱隱君墓志銘》:“弱冠選為社師。”阿英 《明朝的笑話》十三:“杭 諺相傳,言社師讀《論語》‘郁郁乎文哉’,訛為‘都都平丈我’。”
中华龙都网 | 关于我们 | 广告业务 | 联系我们 | 法律顾问 | 投稿信箱| 触屏版
Copyright © 2000-2017 豫ICP备05022517号 豫周公网安备:41160202000001号 中华龙都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
地址:周口市东新区周口大道报业大厦10楼 邮编:466100 广告招商QQ:68004395 举报电话:0394-606933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