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古代制造帝王所用器物的官署。秦置,屬少府。漢末分中、左、右三尚方。唐稱(chēng)“尚署”。元惟置中尚監(jiān)。明廢。
⒉ 尚方多以役徒服勞作,因以為系罪囚之所。
⒊ 泛稱(chēng)為宮廷制辦和掌管飲食器物的官署、部門(mén)。
⒋ 謂掌管方藥。
⒌ 亦作“尚方劍”。
⒍ 復(fù)姓。漢有長(zhǎng)陵大姓尚方禁。參閱《通志·氏族四》。
⒈ 古代制造帝王所用器物的官署。 秦 置,屬少府。 漢 末分中、左、右三尚方。 唐 稱(chēng)“尚署”。 元 惟置中尚監(jiān)。 明 廢。
引《史記·絳侯周勃世家》:“條侯 子為父買(mǎi)工官尚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。”
司馬貞 索隱:“工官即尚方之工,所作物屬尚方,故云工官尚方。”
《三國(guó)志·魏志·鍾繇傳》“於赫 有魏,作 漢 藩輔……百寮師師,楷茲度矩” 裴松之 注引 三國(guó) 魏 魚(yú)豢 《魏略》:“昔忝近任,并得賜玦。尚方耆老,頗識(shí)舊物。名其符采,必得處所。”
⒉ 尚方多以役徒服勞作,因以為系罪囚之所。
引《宋書(shū)·恩倖傳·戴法興》:“上大怒,賜 敬 死,繫 明寶 尚方。”
《梁書(shū)·良吏傳·孫謙》:“永明 初,為冠軍長(zhǎng)史、 江夏 太守,坐被代輒去郡,繫尚方。”
《隋書(shū)·高勵(lì)傳》:“高方役徒,積骸千數(shù);疆埸防守,長(zhǎng)戍三年。”
⒊ 泛稱(chēng)為宮廷制辦和掌管飲食器物的官署、部門(mén)。
引明 宋應(yīng)星 《天工開(kāi)物·飴餳》:“飴餳人巧千方,以供甘旨,不可枚述。惟尚方用者名‘一窩絲’,或流傳后代,不可知也。”
清 吳偉業(yè) 《織婦詞》:“少時(shí)織綺貢尚方,官家曾給千金直。”
⒋ 謂掌管方藥。
引《史記·司馬相如列傳》:“廝 征伯僑 而役 羨門(mén) 兮,屬 岐伯 使尚方。”
《漢書(shū)·郊祀志上》“欒大,膠東 宮人……已而為 膠東王 尚方。” 顏師古 注:“主方藥。”
⒌ 見(jiàn)“尚方劍”。
⒍ 復(fù)姓。 漢 有 長(zhǎng)陵 大姓 尚方禁。參閱《通志·氏族四》。
⒈ 職官名:(1)? 掌管制造帝王御用的器物。秦置尚方令,漢沿置,有令、丞、員吏、從 官十八人,后又分為中、左、右三尚方。魏、晉續(xù)置。唐省去「方」字,設(shè)中、左、右三尚署。元只設(shè)中尚監(jiān)。明廢。(2)? 掌配制藥品。
⒉ 復(fù)姓。如漢有尚方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