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掌管時令。
引《后漢書·律歷志中》:“及用《四分》……七十餘年,然后儀式備立,司候有準(zhǔn)?!?br />南朝 梁 簡文帝 《三月三日曲水詩序》:“倉庚應(yīng)律, 女夷 司候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