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楚人獻黿于鄭靈公,公以享諸大夫,其子子公欲食,不與,子公怒,染指于鼎,嘗之而去。事見《左傳·宣公四年》。后因以“染黿”喻指非分的奢望。
⒈ 楚 人獻黿于 鄭靈公,公以享諸大夫,其子 子公 欲食,不與, 子公 怒,染指于鼎,嘗之而去。事見《左傳·宣公四年》。后因以“染黿”喻指非分的奢望。參見“染指”。
引唐 黃滔 《謝試官》:“非敢染黿,所希留馬,干瀆清嚴,下情不任惶惕屏營之至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