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里長,封建社會統(tǒng)治鄉(xiāng)里的小吏。
例華陰令…以一頭進,試使斗而才,因責常供。令以責之里正。——《聊齋志異·促織》
英village junior officer in feudalist society;
⒉ (以責之里正,是“以之責之于里正”的省略。以,把。“以”后的“之”代經(jīng)常供應(yīng)促織一事。“責之”的“之”復指前一個“之”指代的內(nèi)容)
⒈ 古時鄉(xiāng)官。里長。 春秋 時,以里中能治事者為里正。 北齊 以來多置之, 明 代改名里長,后來的地保,也叫里正。參閱《文獻通考·職役一》。
引《公羊傳·宣公十五年》“什一行而頌聲作矣” 漢 何休 注:“一里八十戶……其有辯護伉健者,為里正。”
唐 杜甫 《兵車行》:“去時里正與裹頭,歸來頭白還戍邊。”
《宋史·食貨志上五》:“淳化 五年,始令諸縣以第一等戶為里正。”
《老殘游記》第十五回:“連忙跑來看時,卻好鄉(xiāng)約、里正俱已到齊。”
⒈ 職官名。古時鄉(xiāng)里小吏,負責掌管戶口、賦役等事。北齊、隋、唐皆置之,宋、元沿用。明始專稱里長。
引唐·杜甫〈兵車行〉:「去時里正與裹頭,歸來頭白還戍邊。」
《水滸傳·第二回》:「俺家見當里正,正要來拿你這伙賊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