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辟法”。
⒉ 謂開府庫視文書券契以查對核證。
⒊ 刑法。
引《周禮·春官·大史》:“若約劑亂則辟灋,不信者刑之。”賈公彥 疏:“辟法者,辟,開也;法則約劑也。”孫詒讓 正義:“彼注云:‘辟藏,開府視約書。’此辟法即彼辟藏,亦謂開府視其典法之書,考案讀之,以辨其然與不也。”
引漢 劉向 《說苑·敬慎》:“昔 夏桀 貴為天子,富有天下,不修 禹 之道,毀壞辟法,裂絶世祀,荒滛于樂,沉酗于酒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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