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常法。
引《書·西伯戡黎》:“不虞天性,不迪率典?!?br />鄭玄 注:“王不度知天性命所在,而所行不蹈循常法?!?br />孫星衍 疏:“《廣雅·釋言》云:‘律,率也?!?、率訓同,俱為法也。典者,《釋詁》云:‘常也?!坏下实?,謂不由常法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