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糾正過失。
引《漢書·儒林傳·轅固》:“夫主有失行,臣不正言匡過以尊天子,反因過而誅之,代立南面,非殺而何?”晉 葛洪 《抱樸子·臣節(jié)》:“先意承指者,佞諂之徒也;匡過弼違者,社稷之骾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