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商品。
引《宋史·食貨志下八》:“賈物自 泉、福 、兩 浙、湖廣 至者,皆金銀物帛,直或至萬(wàn)餘緡;自 高 化 至者,唯米包、瓦器、牛畜之類(lèi),直纔百一,而概收以丈尺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