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禁虣”。
⒉ 制止暴亂;制止強暴。
⒈ 亦作“禁虣”。制止暴亂;制止強暴。
引《周禮·地官·司市》:“以刑罰禁虣而去盜。”賈公彥 疏:“以刑罰禁虣亂之人。”《禮記·樂記》:“刑禁暴,爵舉賢,則政均矣。”《史記·張儀列傳》:“是我一舉而名實附也,而又有禁暴止亂之名。”宋 孔平仲 《續世說·言語》:“臣久主兵,不能禁暴,軍士殘人之墓,固亦多矣。”明 劉基 《官箴上》:“疾病顛連,我扶我持,禁暴戢姦,損贏益虧。”
中华龙都网 | 关于我们 | 广告业务 | 联系我们 | 法律顾问 | 投稿信箱| 触屏版
Copyright © 2000-2017 豫ICP备05022517号 豫周公网安备:41160202000001号 中华龙都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
地址:周口市东新区周口大道报业大厦10楼 邮编:466100 广告招商QQ:68004395 举报电话:0394-606933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