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標志。
⒉ 揭示;顯示。
⒈ 標志。 章炳麟 《文學說例》:“前世箸述,其篇題多無義例。
引《和氏》、《盜跖》,以人名為符號;《馬蹏》、《駢拇》,以章首為揭櫫。”
引孫中山 《革命原起》:“蓋彼輩皆新從內地或 日本 來 歐 ……予於是乃揭櫫吾生平所懷抱之三民主義、五權憲法以號召之。”李大釗 《民彝與政治》:“然代議政治之施行,又非可徒揭櫫其名,而渙汗大號於國人之前,遂以收厥成功者。”
⒈ 揭示、公布。也作「楬橥」。
例如:「揭橥民主政治的真諦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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