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解釋經義。
引《儒林外史》第三四回:“朱文公 解經自立一説,也是要后人與諸儒參看。”清 戴震 《書<小雅·十月之交>篇后》:“病在析理未精,猥以為經解不可盡拘以理,是開解經者之弊也。”姚華 《曲海一勺·明詩》:“解經恒例,對文則異,散文則同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