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吝嗇錢財(cái)。
引明 馮夢龍 《智囊補(bǔ)·上智·鞠真卿》:“鞠真卿 守 潤州,民有鬭毆者,本罪之外,別令先毆者出錢,以與后應(yīng)者。小人靳財(cái),兼以不憤輸錢於敵。其后終日紛爭,相視無敢先下手者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