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行狀、書狀結尾常用語。謂敬謹陳述。
引南朝 梁 任昉 《齊竟陵文宣王行狀》:“易名之典,請遵前烈。謹狀。”唐 李德裕 《與桂州鄭中丞書》:“伏恐製序之時,要知此意,伏惟詳悉。謹狀。”宋 汪應辰 《柴君墓志銘》:“謹狀叔父行實,授諸執事者,惟先生幸而銘之?!?br />清 焦循 《揀選知縣李君濱石事狀》:“今適當修府縣志,奈何不編次其本末,以乞於大人先生,或賴以不朽。 循 不敢辭,謹狀?!?/span>
中华龙都网 | 关于我们 | 广告业务 | 联系我们 | 法律顾问 | 投稿信箱| 触屏版
Copyright © 2000-2017 豫ICP备05022517号 豫周公网安备:41160202000001号 中华龙都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
地址:周口市东新区周口大道报业大厦10楼 邮编:466100 广告招商QQ:68004395 举报电话:0394-606933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