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一種剝奪犯人自由的刑罰,時間很短。
英take into custody;
⒈ 猶束縛。
⒉ 法律名詞。主刑的一種。即將輕罪犯人短時期監(jiān)禁在一定場所,剝奪其自由的一種刑罰。在我國,拘役的期限,為十五日以上六個月以下;數(shù)罪并罰時,可以到一年。被判拘役的罪犯,由公安機關就近執(zhí)行。
⒈ 法律上指一日以上,不滿兩個月之剝奪自由刑。
英語detention
德語Arrest (S)?
法語détentio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