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改嫁。適,嫁。
引《北齊書·陸法和傳》:“越姥 因爾改適,生子數(shù)人。”宋 陳鵠 《耆舊續(xù)聞》卷六:“﹝ 施逵 ﹞離家之日,度此去必無生還,乃囑其妻,令改適。”《警世通言·鈍秀才一朝交泰》:“小姐守志至今,誓不改適。”清 劉大櫆 《贈通奉大夫程君傳》:“彼婦人失儷改適者多矣,況男子乎!”
⒈ 改嫁。
引《五代史平話·漢史·卷上》:「既是嫂嫂改適他人,只得教媒人與婚主訂議,挈取成保自隨,乃為便當。」